1-1实验教学中心发展历程、整体概况

1)   传播学院正式成立,实验教学中心同时成立

20049传播学院正式成立,实验教学中心同时成立。在整合了校电视台和电教系部分的人员和设备的基础上,在学校修购基金的帮助下,建立起了录播实验室和剪辑实验室。

2)   实验教学中心搬迁新校区

20119月传播学院整体搬迁到闵行新校区,实验教学中心也入驻传播艺术楼3-5层,共计1500平方米,专职管理人员也增加至三人。实验中心由此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由此建立了以未来融合媒体运营中心、综合演播大厅、5.1声道环绕音频制作、苹果机房等为主的30多间实验室,各类摄像机130多台,资产总值1500万元。

3)   共建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

2017712日,传播学院与华东师大出版社共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正式揭牌成立。确立了从“发布端融合”到“用户端精准”的研究方向,未来将逐步建构“教师教育云平台”、“秦简文字网络检索系统”、“DT中小学创新教育解决方案”等众多全新数字化产品,并最终建成基于纸质图书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融合出版云平台”的发展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部关于产学合作的要求,加强公司和高校之间的技术和学术交流,产教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2019年实验中心与成都华栖云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智慧与创意卓越新闻人才培养项目”,在教育部指导下,以共育人才、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融合媒体实践课程、共同打造教学团队、共建实训基地、共享内部资源、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等方式,开展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工作,共同探索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生态体系,打造优势互补的校企合作人才生态,抢占融合媒体时代的人才培养战略制高点。

4)   智慧与创意融媒体实验中心建设

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华东师范大学共建项目的支撑下,“一课一练互联网项目”由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牵头,全面整合华东师范大学(ECNU)(含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及其他相关院系)和上海文广集团(SMG)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媒体资源,旨在在原有享誉国内外的知名教辅品牌“一课一练”的基础上,全面开发基于媒体融合的教育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为推进和落实“三全育人”添砖加瓦。

推动虚拟仿真教学项目建设。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实验教学——以延安新闻传统为例”和“新闻采访流程虚拟仿真训练——以崇明岛生态环境报道为例”两个虚拟仿真项目,通过沉浸式、交互式等生动活泼的知识获取方式,激发青年学生的求知兴趣,推动实践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创新。新闻采访流程虚拟仿真训练——以崇明岛生态环境报道为例项目还获得了上海市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

目前,学院的重点建设目标是在原有院级融媒体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立学校层面上的新闻传播融媒体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从传统传媒实验->“中央厨房”->新兴智能媒体,形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全媒体内容选题、全媒体内容生产和全媒体内容发布的全栈式全流程融合媒体实验实践教学体系

首先制定了分期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确定了设备清单,并指导供应商进行调试和系统搭建。总投资570万,建立“策、采、编、发、管、融”——融媒体“中央厨房”。建设全媒体网站,与学院网站一起,建成网上传播学院。打造多个融媒子平台,形成全媒体传播矩阵。

其次是创新管理机制,采用现有人员和市场化外聘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并且应用智能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应用方便性和效率,实时统计使用情况。并建立学生助管队伍,提升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最后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体系应根据未来融合媒体发展方向进行调整,改革的具体实施路径:从简单到复杂,从基础技术课程->各系的专业应用课程->探索创新课。建设“新媒体技术基础课程群”,承担现代融媒体环境下的基本技术知识、技能操作和实践应用教学。为后面两个阶段的内容生产和综合应用打下良好的基础。其主要内容:一、建设高质量、体系化、具备先进硬件和软件的融媒体中心系统。为技术类课程的开展以及新兴实践实验课程的创设提供必不可少的软硬件环境。二、打破传统版块分工的运作模式,依托于融媒体中心建立采编播联动平台,实现课程之间的合作、互动,统筹影像、音频、制作、设计、创作、播出和技术力量,让学生能够适应“一次采集—多元生产—多渠道分发”的全媒体生产流程。  根据各系的专业要求,形成课程矩阵。

以上几点会给评审市级和国家级新闻传播融媒体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带来极大的优势,作为应用型文科的传播学院实验中心正在朝着轻理工的建设方向前进。

1-2学校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和措施

华东师范大学一贯重视本科生实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相应的政策制度规范本科生的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实验教学规程》、《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规定》、《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验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的若干规定》、《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关于在本科实验教学中进一步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建设的意见》、《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实践创新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办法》。

学校专门发文要求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建设,并在闵行新校区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平台建设。在人事制度上,设置专任教学岗位职称和工程实验系列岗位职称,鼓励教师从事实验教学科研。

1-3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措施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院师生的实验实践需求,实验中心大部分实验室与设备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对学院师生免费开放使用和外借,未来媒体融合实验平台采用网络技术,实现了7*24小时运行。另有多几间制作工作室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动性,由研究生自主管理,老师监督各类媒体内容的制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团队,其使用模式更为灵活。

为了保障实验教学中心运行的正常、有序,建立了传播学院实验中心设施使用规范、传播学院实验中心设施借用和使用规范、传播学院实验中心设备借用和使用规范、传播学院实验中心设施安全守则、影棚使用规范等各类规范章程。

1)  传播学院影视中心设施安全守则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在使用期间,使用人需负责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工作,并掌握必要消防安全知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离开房间随手关门,并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2、使用人进入学院设施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做好登记记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规定时间内完成学院设施的使用;

3、在使用期间,需按照正确操作方式,安全正确使用设施及设施内各类设备;

4、在使用期间,设施内严禁私拉电线、禁止吸烟、禁止携带饮料食品、禁止使用燃烧型蚊香等易污染房间设施、损坏实验设备的物品;

5、在使用设施过程中,应注意轻声缓步,禁止喧哗打闹,请勿打扰他人学习工作

6、在使用期间和使用完毕后,应认真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房间的干净整洁;

所有需进入学院设施内的人员,均应按要求办理设施借用登记手续。未办理设施借用登记手续者,不得擅自进入学院内任何设施。借用人在使用期间对设施的使用安全保障负全责,不得擅自允许未经登记的其他人员进入设施。

2)  传播学院影视中心设施借用、使用规范

一、设施的借用流程

学生与教师借用学院影视制作设施(录音棚、摄影棚、演播室等)应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如需使用影视制作设施,课程、活动负责人需在确定时间安排之后,应尽早向影视中心提交所需的设施使用计划,影视中心将依照设施使用需求情况表进行安排。

2、当日临时借用需求,在与提前登记安排不冲突的前提下,请学生携带学生校园卡,填写设施使用登记表后使用。

3、借用人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填写设施使用登记表,详细阅读安全责任须知。登记使用学院教学设施的借用人信息、设施类型、课程或活动名称、使用时间、结束时间等,并签署设施使用安全责任书。由工作人员给借用人校园卡设置规定时间内的房间使用权限。打印表格由工作人员存档保留;

4、借用人应在工作日下午16:00前结束所有工作内容,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之后为影视中心整备及安全检测时间。

5、所有需进入学院设施内的人员,均应按要求办理设施借用登记手续。未办理设施借用登记手续者,不得擅自进入学院内任何设施。借用人在使用期间对设施的使用安全保障负全责,不得擅自允许未经登记的其他人员进入设施。

二、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借用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学院设施,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变更设施使用时间。借用人使用本人提前登记的校园卡或工作人员提供的门禁卡开启门禁,门禁权限有效时间默认设置为活动登记开始时间前30分钟至活动结束时间后30分钟,超过时间门禁权限将由系统自动关闭。

2、借用人应具备使用设施及设备的基本操作能力,在使用学院各类设施过程中,应服从课程指导教师及影视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且有义务按照任课教师或影视中心工作人员要求的方式正确使用和维护所使用设施,注意防火防盗,保证设施本身及室内设备的完整及完好,不得损坏设施、设备及其附件;

3、借用人不得擅自将借用的设施转借或转租他人;

4、借用人不得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可能污染设施的物品进入房间,不得在设施内大声喧哗,应保持安静,轻声缓步,禁止私拉电线、使用明火、禁止吸烟。进入某些设施,需按照要求穿着鞋套,保持卫生;

5、借用人需在影视中心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完成使用(包括制作及备份等),及时离开设施并按规定还原所有设备位置、关闭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并清理设施内遗留垃圾,保持房间整洁。

6、如有特殊情况和需求,借用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另做安排。

三、违规使用设备设施的处理办法

    1、借用人在使用传播学院设施过程中,如造成任何损坏或遗失,需由设施借用人赔偿相应损失:

   1)借用人遗失设施内部设备及附件的,需由借用人赔偿相同型号设备及附件;

   2)借用人损坏设施及内部设备、附件的,需由借用人负责维修后归还学院影视中心,如无法修复,借用人需赔偿相同型号设备及附件;

    2、借用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在事先预定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学院的设备设施的,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指导教师和影视中心工作人员,如擅自缺席、迟到、早退造成无法完成制作的,如无合理理由不另安排时间;如确有合理原因不能按时使用的,由影视中心工作人员依照中心设施使用实际情况另外安排时间。

3、借用人在借用传播学院设施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借还、使用设施的,直到下一学期结束,不得借用学院任何设施;

  4、借用人在借用传播学院设施过程中,擅自将设施挪做他用、转借给他人的,直到下一学期结束,不得借用学院任何设施。

    5、在借用人使用设备设施期间,如被学院教师或工作人员发现未按规定违规使用设施的,学院教师或工作人员有权当场要求借用人离开设施,终止其使用。

  6、借用人遗失、损坏设施设备,赔偿手续未办理完成前,影视中心不退还借用人的相关证件,且借用人不得再次借用任何设备、设施。

3)  传播学院影视中心设备使用规范

一、设备的借用流程

学生与教师借用学院影视制作设备应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课程教学需使用摄录设备,请任课教师在确定上课时间和课程设备使用需求之后,尽早向影视中心提交课程所需的设备使用计划,影视中心将依照中心实际工作安排及设备库存情况统一进行分配安排。另外,由于设备数量有限,对于未提前进行登记的临时借用需求影视中心不能保证

2、填写《传播学院实验中心设备借用登记表》,并持证件办理设备借用手续,一张证件只可借用一套设备。非工作时间不接待

3、借用人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填写《传播学院实验中心设备借用登记表》,从表格下拉框中选择自己需借用的相应设备,详细登记所借用设备及附件种类、设备编号、借用人信息、借用日期、归还日期等,并当面检查、测试工作人员提供的设备,确认各项功能完好,状态正常。确认无误后在设备借用表格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由影视中心工作人员存档保留,供设备归还时核对使用;书院学生需填写书院辅导员信息,并请书院辅导员老师签字。

4、完成确认签字的设备清单,在借用人领走设备前,需与所借用设备(含全部附件)一起拍照存档,以备后查。

5、工作日下午16:00之后为影视中心整备及安全检测时间,因此16:00分之后不再办理任何设备借用、归还手续。

二、设备的使用

1、借用人有义务按照任课教师或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要求的方式正确使用和保养所使用的设备,保证设备及其附件的完整及完好,不得损坏、遗失设备及其附件;

2、借用人不得擅自将课程计划内安排的设备及附件挪做非教学使用;

3、借用人在使用学院设备过程中,应服从课程指导教师及影视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4、借用人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使用设备,不得擅自变更或延长使用时间,超过预定的使用期限后仍需使用设备的,需由借用人本人到实验中心办理续借手续登记,由工作人员根据现有设备库存,及课程使用需求情况决定是否能够续借设备。

5、如有特殊情况和需求,借用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另做安排。

三、设备的归还

1、借用人应按照预约登记的日期归还设备,如需延期归还,必须由借用人本人到影视中心办理续借手续,不得擅自延长设备使用期限。

2、借用人按期归还设备后,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设备及附件完好,无损坏、遗失之后,将退还借用人的相应证件,并在相应设备清单上做好标记,归档保存。

3、借用人归还设备时,如有设备本身及附件的损坏、遗失情况,将按照学院设备损坏遗失的相关规定对设备借用人进行处理,并需及时上报领导。

4、如有特殊情况和需求,借用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另做安排。

四、违规使用设备的处理办法

    1、借用人在使用传播学院设备过程中,如造成任何损坏或遗失,需由设备借用人赔偿相应损失:

   1)借用人遗失设备或设备附件的,需由设备借用人赔偿相同型号设备或附件;

   2)借用人损坏设备或设备附件的,需由设备借用人自行维修设备后归还学院影视中心,如设备无法修复,设备借用人需赔偿相同型号设备或附件;

  2、借用人在借用传播学院设备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归还设备,直到下一学期结束,不得借用学院任何设备;

    3、借用人在借用传播学院设备过程中,擅自将学院设备挪做商业使用,一经发现直到下一学期结束,不得借用学院任何设备。

4、在借用人使用设备期间,如被学院教师或工作人员发现违规使用设备设施的,学院教师和工作人员有权当场收回借用人的设备,终止其使用。

5、借用人遗失、损坏设施设备,赔偿手续未办理完成前,影视中心不退还借用人的相关证件,且借用人不得再次借用任何设备设施。

6、毕业前未处理完成设施及设备的归还、赔偿等事宜者,将由学院相关部门配合,延缓发放其毕业证书。

7、如有特殊情况,借用人需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设备遗失、损坏情况说明》,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另做安排。

建立教学使用管理流程、实验室开放管理流程和设备外借管理流程,如图: